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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4, 2024 2:35:42 GMT -5
资者或任何联合投资者、其他股东、联合投资者和跟随投资者的关联方权利人不得行使联合出售股份和 Invitel 发行的与转让给该潜在买方有关的股份的权利。 (c) 调整适用于要约股份的每股价格,以反映 Invitel 发行的股份的隐含估值,适用于 Invitel 发行的须行使联合销售权的股份的每股价格公司投资者和拥有联合出售权的投资者的股权将相当于: (i) Zain 的总经济价值除以 (ii) Zain 持有的 Invitel 已发行股份数量。 (d) 如果要约通知考虑潜在买方以流动性股票付款,则要约股票的要约价格将根据已发生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最近 90 个交易日流动性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要约通知日期之前的同一时期内净股交易的最高交易量。受要约股东、共同投资者和拥有随售权的投资者如果根据本协议行使其随售权,将收到要约股份和联合出售股份的现金价格。 (e) 要约股东、联合投资者和拥有联合销售权的投资者的联合销售权只能针对 Zain 发行的股份和 Invitel 发行的股份行使,不包括 Brasil Telecom Participações 和 Brasil Telecom 的直接公司权益SA 由任何一方或其关联公司持有。 (f) 如果潜在买方是股东,则潜在买方必须收购联合投资者和已根据本协议行使其跟售权的 手机号码数据 追随权投资者所持有的所有 Invitel 发行的股份。 第 6.06 条。行使优先权。(a) 任何希望行使其优先购买权的受要约股东必须在收到要约通知后三十(三十)天内通知要约股东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仅可在收购全部(不少于全部)要约股份以及全部(不少于全部)由 Zain 发行的股份的联合出售股份(“ Zain 一起出售的股份”)时行使,由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无需收购 Invitel 发行的股份 Sold Together。 (b) 如果要约通知考虑由潜在买方以流动性股份支。 付,则要约股东为行使要约股份优先购买权而应支付的价格将根据流动性股份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要约通知日期之前的同一时期内流动性股票交易量最大的证券交易所的最后 90 个交易日。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要约股份和一起出售的 Zain 股份的要约股东必须按照要约通知中规定的相同条件,以现金向要约股东和其他要约股东支付应付价格。 第 6.07 条优先购买权的财务结算。(a) 一旦优先购买权被行使,要约股份和其他股东联合出售的 Zain 股份(如有)的出售将在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结束后 30(三十)天内进行第 6.06 条规定。多于。 (b) 在要约股份和一起出售的 Zain 股份出售的生效日期: (i) 已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各要约股东将在要约股东和其他要约股东交付合适的转让文件以及完成转让后,支付要约股份和联合出售的 Zain 股份的价款。公司账簿中所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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